住
宿 指 南 一、住宿条件
住宿费: $750/ 年
短期培训:单人间 $7/ 天;双人间 $3.5/ 天。(提供电视、电话、互联网接
口、卫生间、公用洗衣房、公用厨房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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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入住程序 到学校后凭外事处的通知到指定公寓办理入住手续。 1、在总服务台填写《住宿登记表》、签定《安全防火责任书》。 2、在总服务台领取房间钥匙。 3、与服务员一起验收房间备品,核实后在《房间备品登记表》上签字;了解《入住须知》。 4、进入房间住宿。 5、入住后,发现房间需要维修等情况,请与楼层服务员联系。 三、住宿规定 1、会客: (1) 会客时间为8:00-22:00。 (2)来访客人要出示有效证件,在总服务台登记后,将证件存放在总服务台方可进楼。 (3)不得私自留客人住宿。如需住宿,在征得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专家科同意的情况下,到总服务台办理相 关手续并按标准交纳费用。未经办理手续私自留宿客人者,按收费标准的五倍罚款。 2、按分配的房间住宿,未经总服务台允许,不得私自调换或强占房间、不得将房间转租他人、不得将房间钥匙随意交给他人。 3、为保持楼舍安静,请您不要酗酒,不要高声喧哗、吵闹,不要高声播放音乐,除指定场所严禁在楼内进行体育活动,以免影响他人休息。 4、为保证安全,严禁将枪支、弹药、易燃易爆品、化学剧毒品、放射性物品等带进楼内。 5、请注意环境整洁,保持公共卫生。请爱护公物,禁止私自调换、拆卸、改装、搬出房间内的设备设施。请不要在房间和楼道内随意刻划、钉钉等。损坏公物要按赔偿标准赔偿。
6、禁止在楼内乱放物品,禁止在楼道内吸烟。 7、请严格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和《入住须知》。禁止在楼道、房间内私接电线,禁止使用电炉子、电暖风、电暖气、电热杯、电热毯、电烙铁等电器,以免发生火灾。无险情时,请勿动用消防器材。合理使用厨房、燃气具,避免发生火灾或造成损失。 8、禁止私自在房间门上装锁、贴纸、刻划等。每周允许服务员进房打扫一次卫生间。允许工作人员进房检查安全、卫生等情况。 9、请勿将宠物带进楼内,禁止饲养家禽家畜。 10、外出时必须关好门窗,关闭水笼头、电源,以防意外。如长时间外出,请务必到楼层服务员处登记,由公寓负责贴封条,以防被盗现象出现。 11、不得利用公寓从事违犯我国法律和学校规定的活动。 12、不得利用房间进行营利性活动。 13、如有违反上述规定,视其情况给予200元-500元人民币罚款,对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居住资格 四、服务设施 1、中餐 2、西餐 3、健身房 4、打印室 |